各相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环境科技要牢牢把握人民性,一切环保科技工作的目的都是为人民服务,研究内容要紧扣人民群众的需求,研究成果要能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实际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问题呈现复杂化、多样化,出现点面复合、多源共存、多型叠加的难控局面。在常规污染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臭氧、总磷、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化学品等新的境问题逐步显现,生物多样性仍呈下降趋势,环境风险防范形势严峻。经过“十二五”期间国家大力度建设,随着新《环保法》、新《水污染防治法》新《大气污染防治》《大气十条》《水十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政策的出台表明了国家对环境治理的力度和决心逐步加强为了配合务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广职业资格清单目录,和提升我国环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和规范环境治理人员的理管理工作,提高环境治理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保障环境治理工程和处理设施运行安全。
由环保三废处理权威单位,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工业废水处理工》《工业废气治理工》《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高级环保工程师》培训班。请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直通知如下。
支持单位:中国环保工程技术产业网
实施单位:北京华夏晶睿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一、培训对象;
1、水、气处理设备及材料企业的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2、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纺织印染、食品医药、造纸制革、金属酸洗、煤矿等工业企业环保和水、气处理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
3、水、气污染涉重企业(如电镀、铅蓄电池等)及其它水环境重点监控企业(如食品、城镇污水处理)的环保从业人员、工艺工程师、研发人员与高级管理人员;
4、即将从事或已经从事水处理工作的人员及设计院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的设计研究人员;
5、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经营、处理处置以及监管等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由国内知名专家设计并授课,系统讲授水处理与废气处理知识与技能方法。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着重解决从业人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突出实用性。具体内容如下:
(1)水处理模块
模块一,工业废水处理概论
模块二,工业废水的物理处理
模块三,工业废水的化学处理
模块四,工业废水的物理化学处理
模块五,工业废水的生物处理
(2)废气模块
模块一,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基础
模块二,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践
模块三,实际案例分析 有机废气及臭气治理
模块四, 烟气脱硫脱硝
模块五,废气处理工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解析
(3)固废处理模块
模块一,固体废物处理政策解读及处置技术与设备
模块二,固体废物日常管理与风险防范
模块三,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
模块四,危险废物焚烧、协同处置及其污染控制关键技术
模块六,典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管理经验分享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0年5月15日-----5月17日 四川成都(5月15日报到)(由于新冠疫情原因暂定开班时间,具体时间开班前一周进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1、5800元/人 ( 资料费、场地费、专家费、报名费)
经培训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署单位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颁发《高级环保工程师》岗位证书。此证书是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证书于人社部官网查询,含金量高,也是人才就业、公司资质申报、项目招投标等方面有效证件。
2、高级工: 7800元(资料费、场地费、专家费、报名费)
学员完成全部课时,鉴定考试合格者将由人保部颁发相应级别的《工业废水处理工》或《工业废气治理工》或《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证书;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 ,具体报考条件见文件第四页。
证书效力:该证书可作为三废从业人员职业岗位能力考核的证明,可作为项目承接、招投标、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该证书并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专业能力培训的证明;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并记录相应学时。
五、报名资料准备
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各一份,鉴定申请表一份。
人社部职业资格报考条件:
(一)高级工业废水处理工、工业废气治理工(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已经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中级工业废水处理工、工业废气治理工(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已经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专业)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三)初级工业废水处理工、工业废气治理工(五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职业学校(中专、职中、技校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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